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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后股权可以质押吗 什么是股权融资偏好
2021年12月21日  南宁公司法律顾问

  韦俊律师,广西南宁公司法律顾问,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上市后股权可以质押吗

上市后股权可不可以质押

依据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上市后是可以进行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零三条: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第一百零四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出质的,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

以上知识就是对“上市后股权可不可以质押”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上市后是可以进行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什么是股权融资偏好

股权融资偏好是指公司或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时较多考虑外源融资中的股权融资方式,而较少考虑其他融资方式如债权融资或内部融资,进而形成融资比例中股权融资比重过大的现象。

股权融资偏好的改善

建立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约束机制,提高股权融资成本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太少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成本低于债务融资成本的一个重要方面,对进行股权融资的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政策限制,适当提高股权融资成本,迫使上市公司合理选择筹资方式,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理性程度,抑制股权再融资过滥的现状。2001年初,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虽然把分红派息作为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的必要条件,但由于没有具体规定分红比例,使得上市公司有空子可钻,分红派现如蜻蜓点水,甚至有些上市公司对分红进行精心计算策划,分红派现刚够股东交纳现金红利和红股的所得税。为此,对于申请配股和申请增发的上市公司除了现金分红的政策约束外,还应规定适当的分红比例,如达到当年可分配利润的50%等。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的根本原因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因此,治理上市公司过分偏好股权融资应从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入手。第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能仅仅停留在形式上,应从思想观念上消除误区,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从思想上、组织落实,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第二,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法》等相关法规,从法律上更好地规范公司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和监事会各自的权利、和利益关系,形成不同权利主体相互制衡和约束的法律环境。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注重出台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从法律和政策上对真正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的企业予以鼓励和支持;对违规的公司予以限制和制裁。同时,应加强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作用。第三,逐步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

规范股权融资,加强对募股资金使用的监管

在今后的上市公司再融资过程中,首先,在股权融资的制度准则上要加强对拟上市企业及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管理约束的力度,使监管政策有利于上市公司弱化股权融资偏好。如增加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取得增发股票和配股资格的难度,从源头上控制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的倾向。一方面,要对公司上市和发行股票实行真正的核准制,让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资本市场状况决定是否进行股权融资,并让企业独自承担风险;另一方面,应该用指标体系取代单一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作为考核上市公司取得配股、增发新股资格的标准,弱化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地位。证券监管层应不断完善对公司的股权融资监管,建立股权融资档案,加强对募股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作为以后公司持续融资资格的一个依据。

完善我国的债券市场和中长期信贷市场

我国债券市场还存在诸多问题,债券市场特别对满足广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建立、健全我国的债券市场,完善债券市场的功能,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第一,要完善和加强债券发行与交易市场体系的建设,逐步建立起完备、健全和全国统一的债券发行与交易网络系统。第二,应注重对债券品种的设计与开发,以满足不同企业不同融资需要的要求。第三,要积极培育债券二级市场,提高债券的流动性,以吸引机构投资者和更多的投资者参与,使债券交易市场步入良性循环。第四,培育公司债券与其它金融工具收益率的合理比价关系,使公司债券发行利率的制定不再比照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而是以金融市场的平均收益率为基准,按信用级别的差异,增加不同的幅度,充分体现公司债券定价的市场化和风险差别收益的补偿性。

股权融资偏好是指公司或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时较多考虑外源融资中的股权融资方式,而较少考虑其他融资方式如债权融资或内部融资,进而形成融资比例中股权融资比重过大的现象。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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