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司法律顾问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并分立
文章列表
乌鲁木齐公司法律顾问:合同都有哪些意义?
2018年6月8日  南宁公司法律顾问

  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专利推广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一、专利推广

  专利推广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

  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

  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

  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二、法律特征

  1、非自愿性

  专利推广应用的实现并非专利权人之意愿。在特定条件出现时,政府部门即可凭职权使非专利权人得以使用专利权人的专利,此项授权往往基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法律强制性与国家干预性并存:

  专利推广应用的种类、程序由于法律规定而由政府部门决定其实施,体现了法律强制性与国家干预性并存的法律特征。

  3、取得方式的有偿性:

  即实施人在取得专利推广应用的许可后,需向专利权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4、权利具有非独占性:

  专利的推广应用属于非独占性许可,因为专利推广应用后,专利权人仍保留制造、进口该专利产品及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之权利。

      想要获得律师第一时间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请点击 http://www.zxdwza.com/


来源: 南宁公司法律顾问  Tags: 法律顾问


韦俊——南宁公司法律顾问

18977771300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南宁公司法律顾问 法律咨询热线:1897777130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